王麒代表:完善新能源汽車電池回收管理


我國新能源汽車得到不斷推廣和普及,新能源汽車電池的用量也隨之不斷增加。因新能源汽車電池的使用年限一般在5年-8年,有業內人士預計,從2018年開始,國內首批進入市場的新能源汽車電池即將迎來“報廢潮”。但目前有關電池回收管理辦法依然空白,為防止“報廢潮”來臨時因處理不當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和安全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四川啟陽汽車集團董事長王麒建議盡快完善新能源汽車電池回收管理辦法。
王麒進一步說,建議加速完善廢舊新能源汽車電池管理辦法。形成完善、全面、切實可行的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對新能源汽車電池回收再利用的流通、試點、管理、監督等各個關節形成明文規定和指導意見,讓新能源汽車電池回收再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她表示,應建立完善的廢舊電池的信息追溯體系。電池生產企業可以參考現在的機動車發動機管理辦法,對生產的電池進行編號,給電池“上戶口”,通過互聯網云計算建立電池信息的可追溯體系。此系統應覆蓋電池生產、整車生產、新能源汽車銷售、新能源汽車使用、電池回收再利用直至電池報廢的所有環節。通過查詢編碼可以讀取到電池信息、了解到電池現狀,并為電池的回收處理提供依據,為電池的安全使用保駕護航。
此外,還要明確廢舊電池管理部門及責任主體。王麒認為,汽車生產企業應承擔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相關企業在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各環節履行相應責任,保障動力蓄電池的有效利用和環保處置。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等部門進行管理和監督。
王麒還建議,明確新能源汽車電池回收相關稅費標準,以完善新能源汽車電池回收體系的建設。建議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每生產一輛新能源汽車應交一部分稅費,用于新能源汽車電池回收、處理以及科技研發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