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交警常態化管理電動自行車


鋰電世界 電動自行車現已成為生們生活中一種較為常見的交通工具。隨著《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的實施,目前在建水縣已有上萬輛電動自行車辦理了登記落戶手續,該縣電動自行車管理正走向規范化和常態化。但由于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電動自行車超員、逆向行駛、闖紅燈、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肇事等交通違法亂象尤為突出。
日前,建水縣交警大隊民警來到群眾反映電動自動車逆向最為嚴重的建水大道廣濨湖路口,民警發現在這個路口電動自行車逆向最多的是建水大道的下行線,短短的十分鐘里民警已在現場查獲8輛逆向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部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看到民警就在前面對逆行進行查處,可依然神情自然地騎著自己的電動車逆行下來,直至被交警查獲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其中一位被民警查獲的電動車駕駛員向民警講述到,起初他也不會從這里逆向行駛,但看到從這里逆向的電動車和摩托車很多,自己家就住在路口附近的小區里,為了圖方便所以也就經常騎著電動車從這里逆向行駛了。另外一位被查的吳女士經民警現場批評教育后向民警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對,在以后在駕駛電動自行車時一定會遵守好交通規則,同時支持交警堅持嚴格依法查處。
在民警近兩小時的檢查中,共查獲逆向行駛的兩輪或三輪電動自行車35輛,摩托車逆向行駛3起。在現場近40人受到教育,3人被處以駕駛證記3分和150元的罰款,民警向現場電動車駕駛員和群眾發放《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等宣傳材料50余份。
在此,交警提醒廣大居民:按照《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車的、駕駛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闖紅燈或違反其他交通信號的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駕駛拼裝、擅自改裝或達到報廢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醉酒或吸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將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現場不愿接受處罰的交警可以扣留違章的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