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電動自行車5月12日上牌


鋰電世界 5月8日,記者從崇左市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新聞通氣會上獲悉,從2014年5月12日起,崇左市將開展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工作,全市的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核發號牌、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據介紹,全市從5月12日起至8月11日止為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登記集中辦理期。在集中辦理期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免收牌證工本費;8月12日以后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按照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取牌證工本費。機動輪椅車號牌、行駛證免收工本費。8月12日以后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注冊登記申請。
據了解,在3個月的集中辦理期內,崇左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在各縣(市、區)設立登記上牌辦理點。崇左市城區共設2個上牌站點,分別位于市區平陽路的交警一大隊車管服務站及建設路麗江小區附近的移動公司對面;江州區馱盧鎮設在馱盧糖廠停車場,崇左市本級及江州區各鄉鎮的群眾可就近選擇登記站點前往辦理業務。我市下轄其他各縣(市)的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登記上牌站點以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的地點為準。辦理時間均為正常工作日。
據交警部門介紹,此次要求辦理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的包括崇左市轄7個縣(市、區)范圍內的車輛。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規定(即最高車速不大于20公里/小時,整車質量不大于40公斤,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電動機額定輸出功率不大于240瓦)的電動自行車,發放正式號牌和行駛證;不符合規定的電動自行車,發放臨時號牌和行駛證。臨時號牌和行駛證使用年限為4年。在4年使用期后,持臨時牌照的電動自行車將不能上路行駛。今后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須車掛牌人帶證。自8月12日起,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不得在崇左市范圍內的道路行駛,違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崇左市公安局副局長、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吳桂河介紹,崇左市轄區內,包括江州區統一使用印刷有‘崇左’兩字的車牌,崇左其余縣(市)則使用印刷有當地縣(市)名稱的車牌。這些電動自行車僅限在崇左本轄區內使用,不能拿到南寧等異地使用,同時,南寧或其他地區的電動自行車也不能在崇左范圍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