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動車上牌工作全解讀


鋰電世界 4月22日,從桂林市交警支隊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桂林市將于4月28日至8月31日實施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并公布了市區內45個電動車上牌辦理點(桂林市電動車五城區上牌點公布)及可以進行的上牌時間。發布會上,桂林市交警支隊相關領導對電動車注冊登記工作做了詳細的解讀。
桂林市在什么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
答:在桂林市行政轄區范圍內(包括5城區、12縣),電動自行車必須經公安交警部門注冊登記,核發號牌、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什么樣的電動自行車能夠辦理注冊登記?
答:廣西壯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布了第一批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目錄(詳情請查閱http://zysjbs.gxqts.gov.cn/ddcml/),原則上進入公告目錄范圍內的車型車輛都視為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未進入的視為超標電動自行車,但如果雖進入該公告目錄但沒有滿足下述指標,仍然視為超標電動自行車。
(1)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且設計最高時速不得大于20公里;
(2)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公差允許范圍+5公斤)
(3)具有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人力騎行;
(4)車輛外型尺寸超出自治區產品公告目錄的標準電動自行車數據(允許誤差+3%)。
注:超標電動自行車于2014年8月31日起停止辦理注冊登記工作。
超標車能否上牌,臨時牌證使用年限為多久?
對于超現國標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只能上臨時號牌,取得臨時行駛證,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登記規定》,臨時牌證的使用年限初定為4年,桂林市確定的最終使用年限為2018年12月31日。國家標準修訂后,符合新修訂的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更換正式號牌和行駛證;不符合新修訂的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駛;但已取得臨時號牌和行駛證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自治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年限內繼續使用。
三輪、四輪電動自行車及燃油助力車可以上牌嗎?
解答: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規定,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者電助動功能的特種自行車,故對三輪、四輪電動自行車及燃油助力車不予注冊登記。
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輪椅車上牌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和證件?
(1)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購車發票原件和復印件或者車輛來歷證明。
(3)車輛出廠合格證。
(4)《桂林市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業務申請表》(可以在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網http://www.gl122.com/下載,或者在業務辦理點領取)
(5)申請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證明本人下肢殘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
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需要的身份證明有哪些?
車主系個人的身份證明:
(1)桂林市(含十二縣)的車主的身份證明是身份證。
(2)除行政區以外戶籍的車主,除身份證外還需要提供在居住地轄區派出所辦理的居住證明明,如在市區工作的十二縣居民、在十二縣工作的市區居民或外地居民等,居住證明明以派出所發出并加蓋公章的《廣西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為準。
(3)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居(停)留期為3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4)非桂林市戶籍的在校學生,除本人身份證外,還需學生證或學校證明。
(5)屬于個人委托辦理的還需要提供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車主系單位的身份證明:
加蓋公章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委托書、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外地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不得辦理桂林市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
購車發票或合格證丟了,能否辦理登記上牌?
解答:在2013年4月1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或機動輪椅車,遺失購車發票和合格證的,原則上凡是能夠證明車輛來歷合法有效的,同時符合技術參數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輪椅車,都予以辦理注冊登記。
【沒有發票】一共四種處理方法:一是車主可以到車輛銷售商家補開發票,并請商家在發票證明簽注該發票為補開發票(備注:銷售商其他任何證明都無效);二是車主憑借轄區公安機關派出所或者是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合法財產證明書前來辦理;三是可以由本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合法財產證明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辦理;四是可以選擇在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在遺失聲明見報后,將該聲明剪下來(含報社名稱和日期),同時與您本人關于車輛來歷的承諾書一起粘貼在A4紙張上提交公安交管機關即可辦理。
【沒有合格證】公安交警部門將通過現場查驗車輛等辦法,確定車輛技術參數,只要符合相關規定的,原則上也給予辦理注冊登記。
提醒廣大車主,如果您不清楚承諾書、財產證明書的具體格式,可以登錄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網(http://www.gl122.com/)的表格下載區查閱參考。在集中登記上牌期間,公安交警部門將優先給材料齊全的電動自行車辦理注冊登記。
非本地戶籍的電動自行車車主怎樣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
解答:根據規定,凡是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輪椅車都需要上牌。為避免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輪椅車上戶扎堆的問題,目前桂林市(含十二縣)按照車主戶籍行政區屬實行上戶,如車主屬于暫住人口,應當首先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明明。隨后憑派出所核發的居住證明,連同本人的身份證、購車發票和合格證等證明材料,到公安交警部門設立的登記點辦理注冊登記,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1)桂林市五城區車主在市區內上戶不需要居住證明明,可就近選擇業務辦理點登記上牌;
(2)桂林市五城區車主在十二縣上戶需要居住證明;
(3)十二縣車主在戶籍所在縣上戶不需要居住證明;
(4)十二縣或外地車主在桂林市城區上戶或在非戶籍地跨縣上戶需要辦理居住證明。
周末辦理上牌么?
解答:公安辦理點的注冊登記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3:00-17:30);社會辦理點的注冊登記時間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30,下午13:00-17:30)。
桂林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輪椅車去哪上牌?
答:桂林交警部門在五城區依托交警大隊和轄區派出所共設置了28個上牌點,十二縣除了交警大隊外還根據各縣情況設立轄區派出所開設業務辦理點,同時桂林交警部門還將審核一批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點,在集中辦理期間都可以為在用電動自行車開展注冊登記業務,具體地點可在互聯網、各大媒體上見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告,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可以根據身份證核發地行政區屬,根據自己居住、工作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時間,就近到各登記點辦理注冊登記。
桂林市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的時間有多長?上牌登記是否有時間限制?
解答:集中登記期自2014年4月下旬至8月31日,共計約為4個月。從交警部門掌握的情況看,桂林市所設置的臨時業務辦理點在集中登記期限是完全能夠滿足社會需求的,請廣大市民科學合理安排時間和業務辦理點,不要爭搶集中在某一站點、某一時段辦理,避免給自己帶來不便。集中辦理期結束后,桂林市電動自行車將轉入長效登記管理階段,屆時,電動自行車登記將由各縣(區)交警大隊受理。
電動自行車上牌如何收費?
解答:我市城區于2014年4月下旬開始實施登記工作,至8月31日約為4個月集中辦理期,辦理者只需繳納相關費用5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市財政補貼,9月1日后為日常辦理期,辦理者自行承擔相應費用。各縣于一個月后開始實施登記工作,至8月31日約為三個月集中辦理期。各縣將根據自身財政狀況,考慮是否參照市財政補貼標準,制定相應政策。
電動自行車在規定期限內不上牌會有什么后果?
解答:集中辦理期結束后,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將不得在本市范圍內的道路行駛,違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電動自行車上牌可以代辦嗎?
解答:根據相關管理辦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業務可以他人代為辦理,但代辦人除了要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購車發票、電動自行車合作證外,還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電動自行車需要辦理年審嗎?
解答:根據相關法律和現行管理辦法,目前電動自行車不需要辦理年審業務。
電動自行車需要購買保險嗎?
解答:根據現行管理辦法,電動自行車不需要強制購買保險,但鼓勵車主自主購買保險。
每個人可以登記上牌多少輛電動自行車嗎?
解答:桂林市暫時沒有限制,但為保證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的規范,對于個人名下有多輛“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從第二輛起需到轄區交警大隊辦理,社會辦理點不予辦理。
如果車主提供的材料和車輛有問題怎么辦?
解答:公安交警部門受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申請的,應當當日審核材料、查驗車輛,對符合條件的當場予以注冊登記,核發號牌、行駛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對申請材料不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如果發現提交的申請材料造假的,公安機關不予辦理注冊登記,保留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