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機場嚴格規范鋰電池運輸


核心提示:中國電池網 2013年2月18日7時17,民航江西機場公安局接警稱:東航貨檢發現一批前往北京的貨物中有200塊鋰電池
鋰電世界 2013年2月18日7時17,民航江西機場公安局接警稱:東航貨檢發現一批前往北京的貨物中有200塊鋰電池。
經查,該批鋰電池貨物系圓通速遞九江分公司從九江市太平洋電腦城攬收,發往河北保定,由于圓通速遞操作員分檢失誤,誤將汽運的貨發到空運,于2月18日凌晨將該件貨物與其它普通貨物拼成一件大貨,送至南昌昌北機場交由航空貨物代理文輝快運,由其通過MU2092航班發往北京,貨檢時被查出。
據查,該批次貨物由文輝快運公司代理并申報運輸,貨物總重量共計2550公斤,由264件小件貨物組成。其中夾帶有一重量為5公斤的鋰電池,經清點數量為200塊,系華為手機備用電池,余為普通貨物。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的相關內容,鋰電池屬第9類危險品,它的運輸必須經過一系列嚴格的審批程序,并且由具有相關運輸資質的承運人和機場才能辦理。
文輝快運的行為涉嫌在航空貨物中夾帶危險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和第三十五條規定,2月20日,民航江西機場公安局對代理該件貨物的文輝快運公司作出行政罰款18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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