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楊曉霞建議:限期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


鋰電世界 超標電動自行車,甚至“電摩化”電動自行車的大量存在,給道路交通帶來嚴重隱患。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寧波維科集團楊曉霞建議,國家相關職能部門應盡快制定新《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取消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不同的電動自行車標準,執行統一的國家標準,限期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
據了解,按照國家標準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時速小于20公里,二是總重量小于40公斤,三是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超過這三項標準的電動兩輪車輛就是超標電動自行車。據楊曉霞代表調查,到2013年底,寧波市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上牌累計131.2萬輛,其中超標電動自行車竟有108.8萬余輛。
楊曉霞代表說,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普遍存在與新國家標準遲遲不出臺實施有很大關系。目前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不同的電動自行車標準,標準的不統一,給電動自行車源頭管理帶來很大困難。從表面上看,超標電動自行車大量存在,僅僅是生產企業為迎合消費者的需求,實際上卻是國家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出臺電動自行車新國家標準造成的亂象。
楊曉霞代表建議,國家相關職能部門應盡快制定新《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執行全國統一的電動自行車標準,從生產源頭控制住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出現。要在新國標出臺后,設定超標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限,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限期淘汰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建立全國范圍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電子監管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告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通過社會監督倒逼企業強化自律和規范,逐步形成健康而有序的市場經營秩序。要加大集中檢查、協作執法、通報抄送力度,防止監管空白和漏洞。要以法律形式明確電動自行車為特殊非機動車,實行強制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