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質監抽查電動車動力電池


核心提示: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近日通報電動車動力電池產品質量省監督抽查結果,有1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鋰電世界 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近日通報電動車動力電池產品質量省監督抽查結果,有1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共抽查了新鄉、濮陽 、安陽、焦作、許昌和信陽等6市15家企業生產的20個批次電動車動力電池的產品。依據CCGF213.6-2010《電動車動力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及GB/T7403.1-2008《牽引用鉛酸蓄電池 技術條件》和GB/T22199-2008《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標準的要求,對電動車動力電池產品的標志、外形尺寸、容量、大電流放電特性、充電接受能力、過放電、-15℃低溫容量、開閉閥壓力、安全性、耐振動、防爆能力、高倍率放電、封口劑、密封性能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林州市某蓄電池廠的一批次3-DGA-180型“民源” 電動車動力電池(2012-1-26)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5h率容量--第一次”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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