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為了“傍”名牌提升銷量,仿冒知名品牌的商標、外觀及設計標識。6月11日,臨沂工商局根據企業舉報,在臨沂小商品市場查扣一批仿冒“華太”電池外觀的產品,現場查扣各類型號電池一批。
當天上午,臨沂市蘭山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員來到臨沂小商品市場,在一家名為華虹電池經銷處的門店內進行取證。記者在現場看到,這款名為“華虹”的電池在圖形的組成要素、構圖設計及顏色搭配和整體結構上與臨沂華太電池有限公司旗下的“華太”電池外觀極為相似,如果不仔細注意區分,該產品給人的整體印象與“華太”注冊商標類似。極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認為購買的是華太電池。
隨即,工商人員向經營者詢問該款電池的進貨渠道,并要求經營者向上級經銷商或生產廠家索要相關商標證明。經營者稱,這款名為“華虹”的電池由杭州長命電池有限公司生產,而對于電池商標外觀裝潢侵權一事并不了解。這款“華虹”電池在小商品市場已經達數年之久。
經蘭山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取證,“華虹”電池生產、銷售的產品在圖形的組成要素、構圖設計及顏色搭配和整體結構上,給公眾的整體印象與臨沂“華太”電池的注冊商標基本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杭州長命電池有限公司的產品的包裝裝潢已經侵犯臨沂華太電池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構成嚴重侵權行為。依據相關法律,臨沂蘭山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員現場對銷售的華虹電池侵權商品進行現場查扣。
對于此次打假侵權行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本次行動是臨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重保護注冊商標權益的典型案件,希望通過打假能凈化市場環境,保護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華虹”電池侵權“華太”電池一案,記者聯系到臨沂華太電池實業有限公司的一名負責人,他表示公司對杭州長命電池有限公司擅自模仿抄襲使用臨沂華太實業有限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造成“華虹”侵權產品與我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混淆,使公眾產生誤認,已經構成對“華太”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的侵害,對此早在2017年11月27日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經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華虹”牌電池生產廠家杭州長命電池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并賠償臨沂市華太電池實業公司(有限公司)相關損失,同時判臨沂“華虹”經銷商立即停止銷售侵犯華太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的行為。
今年6月3日,臨沂華太實業有限公司已致函“華虹”經銷商,要求對方在收到通知函后于立即停止銷售侵權商品“華虹”牌電池的行為。但市場上仍然有侵權商品在售。“對于這種行為,我們公司的態度非常明確,發現一處堅決打擊一處,后期將聯合工商行政執法部門對全國各地的侵權行為,重拳出擊,堅決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該負責人介紹說。
據了解,臨沂華太電池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5月,占地面積10萬平方米,現有職工1800余人,擁有山東省技術中心和華太電池研究所,工程技術人員540人。公司有各類先進的全自動電池生產線40余條,年產電池近27億只,生產規模穩居中國長江以北同行業第一位,其中R6c電池產量居中國第一位。憑借良好的規模優勢、優良的品牌優勢、過硬的質量優勢,2009年華太電池“華太圖形”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公司被評為“國家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并先后榮獲“山東省名牌”、“山東省著名商標”、“山東省高新技術產品”、“山東省出口名牌”、“國家免檢產品”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