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積極開展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等,要根據單位電動汽車配備更新計劃以及職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需求,利用單位內部停車場等現有場地,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樁。擁有專用停車場的寫字樓、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等,也要根據實際需要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結合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健全公務出行市場化保障體系,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建成單位內部專用充電樁4800個。
3年建成用戶居住地專用充電樁10000個
目前,電動汽車越來越多,不少市民感覺充電時特別麻煩,期待能用上“自家”的充電樁。此次印發的《實施方案》,對于個人自用充電樁也有規劃。
鋰電池廠商了解到,為方便市民給電動汽車充電,政府鼓勵電動汽車生產及銷售企業、充電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參與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和充電設施建設,對于個人在專用部位合規安裝充電設施,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對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支持在停車位配建充電樁;對沒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鼓勵充電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配建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積極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鼓勵探索居住區整體智能充電管理模式,解決充電服務“最后一公里”難題。到2020年,建成用戶居住地專用充電樁100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