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放大招 專治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各種扯皮


鋰電世界 新能源電動車作為國民出行升級的最新產物,以環保、經濟、后期保養費用低等特點,得到國家大力推進發展。隨著補貼和免牌政策的實施也讓新能源汽車處于井噴式的發展熱潮中。然而充電難卻成為新能源汽車走進百姓家的一塊絆腳石。無論是電網部門的“高傲”,還是小區物業的“扯皮”,都讓新能源汽車銷售商和車主苦不堪言。
根據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初步統計,上半年全國已建成公共充電樁8.1萬個,比去年底增長65%;隨車建成私人充電樁超過5萬個,比去年底增長約12%。充電設施也在快速增長,但是比起新能源汽車的增長,還是遠遠不能滿足用戶對于充電基礎設施的要求。
近日,一份關于規范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文件流出,讓經銷商和車主看到電動汽車的希望。此次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從11個方面進行充電樁規范管理。包括加強現有居民區設施改造,規范新建居住區設施建設,做好工程項目規劃銜接,積極開展試點示范等多項措施。旨在加快推進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適用對象】
居民區建設安裝的充電基礎設施,包括:自用樁和共用樁。
自用樁:
指購買和使用電動汽車的個人,在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專用固定停車位上建設的充電樁及接入上級電源的相關設施。
公用樁:
指物業或運營商等單位,在居民區公共區域建設的為全體業主提供服務的充電樁及接入上級電源的相關設施。
【責任劃分】
物業:要求在用戶提出建樁申請5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
供電企業:
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正式答復供電方案,其中對于低壓用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用戶不超過22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用戶不超過45個工作日。工程施工完成并檢驗合格后,供電企業應于5個工作日完成裝表接電工作。
《通知》給出了管理、申請安裝充電設施的示范文本,也有了標準的個人使用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承諾書,如此一來無論是物業進行充電設施安全管理,還是消費者申請安裝自用充電樁都有了規范的辦理流程和責任主體,減少出現電動車主被“踢皮球”的情況。未來擔心購買電動汽車充電不方便的消費者這下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選車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