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制定政策標準管好用好低速電動汽車


核心提示:中國電池網 低速電動汽車是否可以推廣?參加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的一些代表,提出了一些建議。
鋰電世界 低速電動汽車是否可以推廣?參加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的一些代表,提出了一些建議。
現狀:新能源低速電動汽車是新事物,因其使用成本低廉、環保的優勢備受歡迎。但因其沒有“身份證”,推廣遇到壁壘,在使用中也存在安全隱患。此次會議中,來自桂林市和河池市代表團的代表均關注了這一議題。河池市代表團的覃志航等代表調查發現,為搶占市場先機,區內已有了生產低速電動汽車的項目。但由于政策的約束,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的“身份”沒有得到解決,車輛無法上牌,致使低速電動汽車產業面臨諸多問題。
來自桂林市代表團的陳張檸等代表更關注安全問題,但焦點同樣在低速電動汽車的“身份”上。他們在調查中發現,市面上銷售的低速電動汽車無論是體積重量,還是行駛速度,都和普通機動車相差無幾,最高時速可達60公里。但按標準,這類車輛不能上牌照,也沒有可操作的法規作為依據。車輛無牌,一旦駕駛人出現違法行為或肇事逃逸,追究責任會有難度。此外,這類車輛目前暫不能購買保險,發生事故后,駕駛人本人和他人都無法得到保障。
建議:代表們建議,一方面,可扶持新能源低速電動汽車產業,但要出臺相關政策和標準。可考慮將低速電動汽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制定相應的管理登記備案流程。同時,低速電動汽車駕駛人員應取得由交通管理部門確定的C3及以上駕駛證,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管理。在行駛中,明確上路行駛區域,并參照機動車,向國家認可的保險機構購買保險。年檢時應審核保險購置情況,未按規定續保的,生產企業不得對車輛進行年檢,未按時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低速電動汽車不得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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