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電動車自燃殃及二百多“近鄰”


核心提示:中國電池網 昨日凌晨5時許,鄭州市豐慶路青年居易小區地下電動車棚突燃大火,殃及240多輛電動車,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起火的原因很可能是電動車在充電過程中自燃所致。
鋰電世界 昨日凌晨5時許,鄭州市豐慶路青年居易小區地下電動車棚突燃大火,殃及240多輛電動車,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起火的原因很可能是電動車在充電過程中自燃所致。
昨日上午8時45分,位于鄭州市豐慶路與東風路交叉口以北的青年居易小區內,不少居民或在檢查自己電動車的受損情況,或擦洗車身上的黑灰。小區內受損最大的是一家緊靠車棚的超市,幾乎所有的商品都落滿了物品燃燒后的黑灰。
車棚內側,盡管一架大功率排氣扇正在朝外排氣,但氣味依然刺鼻。漆黑的車棚內,不少電動車過水,并不同程度受損。車棚最內側靠墻處,至少10輛電動車只剩下了金屬骨架,臨近的窗戶全部破碎,外墻被熏黑。該車棚共有245個充電位,在門內門外建有值班室,并配置了消防器材。
“啥原因?還不是因為有輛電動車充電自燃了!”新世紀物業公司青年居易管理處一名工作人員說,事發在昨日凌晨5時許,當時火勢蔓延很快,她的同事連續用了3個大號滅火器都沒能撲滅明火,只能向消防部門求救。
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相關賠償責任,他們現在還說不了,需要消防部門的調查認定。
昨日下午,大滄海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唐軍律師受訪時表示,一般意義上講,居民向物業公司交費停車充電,就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合同約定,物業公司有義務保證充電電動車的安全。出現事故,業主有權向物業公司索賠。此外,在調查認定的基礎上,物業公司有權向引發事故的電動車車主追索損失,“這是有判例的,但確切法律關系,需要進一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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