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上網電價和補貼的增值稅率有待商榷


鋰電世界 上周五,北京順義供電公司給我送來了2013年我家光伏上傳電量和度電補貼結算單。看來北京落實國家光伏發電補貼的速度比預想快很多。
針對個人無法開賣電發票問題,國網北京公司的統一解決方案是一律按照不含稅價(扣除增值稅17%)計算,即上網電費按0.3305元/度(北京市脫硫煤電價0.3867元/度<含稅>),光伏度電補貼0.359元/度(國家規定度電補貼是0.42元/度<含稅>)。
對于這種財務處理本身沒問題,這樣業主就不必去國稅局代開售電發票,減少業主的麻煩。這一點我完全支持。國網這樣能夠設身處地地為光伏業主著想,實在是一大進步。但是,關鍵問題是增值稅率應該扣多少,是否應按17%去扣除呢?顯然目前國網的計算方法是存在問題的。當我看到扣稅后這點可憐的上網電價和補貼時,頓時心涼了一大截。
1》依據國家稅務總局13年發布的《關于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2013第3號文件]: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度電補貼屬于中央財政補貼,不應收取增值稅。所以0.42元的光伏補貼不應該扣稅。
2》依據財政部13年發布財稅[2013]66號文件,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政策,所以光伏上傳電費不應該按17%扣稅,而是只能扣8.5%(一半)。
3》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3第49號文件],
“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指月銷售額或營業額在2萬元以下(含2萬元),暫免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
小型分布式光伏電站每月售電收入不可能超過2萬元,所以應該免增值稅。
總之,光伏上網電費和度電補貼扣除17%的增值稅率將極大地削弱項目的投資回報率,減少項目投資吸引力。顯然,這和國家主張大力推動分布式光伏國內市場發展的大方向是背道而馳的,和國家財稅部門的相關政策是相違背。一不合理,二不合法。
對于以上異議請國網和稅務局盡快核查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