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


核心提示:中國電池網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工信部與環保部共同研究起草的《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昨天正式發布,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去年以來針對鉛酸蓄電池行業的全國大整頓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未來行業整合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鋰電世界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工信部與環保部共同研究起草的《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昨天正式發布,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去年以來針對鉛酸蓄電池行業的全國大整頓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未來行業整合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根據《準入條件》,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行業新建項目應在依法批準設立的縣級以上工業園區內的相應功能區建設,符合《鉛蓄電池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GB11659)的要求。有條件的地區應將位于工業園區外的現有項目逐步搬遷入園。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禁止新建、改擴建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項目。
此前,關于《準入條件》的爭議主要就集中在衛生防護距離標準問題上。按原先的規定,年生產規模大于等于10萬千伏安時的鉛蓄電池廠,若其所在區近五年的平均風速不同,對其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分別是800米、500米、400米。
但去年有傳聞稱新的《準入條件》將把衛生防護距離統一設為1公里,這被視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由此引發業界激烈爭議。此次《準入條件》顯示,在衛生防護距離方面仍將執行原先的要求,
1公里是不可能的,因為現在城市化速度這么快,如果全部按照1公里來執行的話,那么鉛酸蓄電池廠只能都搬到山區去了。中國電池工業協會一位高層說。
衛生防護距離是指產生有害因素的部門的邊界至居住區邊界的最小距離。
更多>同類鋰電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