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審批“放權” 管理不能“撒手”


鋰電世界 近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發布,其中涉及包括電力企業向用戶直接購電試點、電力市場份額核定、企業投資風電站項目等多項能源類項目審批權的取消和下放。專家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相關采訪時紛紛表示,審批權下放不能一“放”了之,必須在放松經濟管理的同時加強社會管理,并且制定完善的市場規則,讓能源市場持續健康地發展。
在得知電力企業向用戶直接購電試點和電力市場份額核定的審批權取消后,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這可以說是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中最重要的舉措之一,對電力市場來說非常重要。因為大用戶和發電商之間所謂的購售電如果中間沒有了行政審批,就可以按照市場需求制定價格,有利于形成充分競爭的市場。”
但贊成之余,曾鳴還認為,在審批權取消之后必須要定好市場規則。“盡管審批權取消了,規則還是需要政府來定。比如國家的產業政策、關于節能減排的要求、用電效率的標準、污染排放的管理,等等。如,電網為大用戶直購電提供服務的成本和價格核算需要國家制定規則來明確。并且還要注意到電網安全,由于大用戶直購電需要通過電網輸送,不同的方式過網都會影響到電網安全。這些均需要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產業政策、要求來進行管理。”
對于涉及到國家財政補貼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審批權下放的問題,曾鳴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審批權下放并不意味著國家就不補貼了。這部分補貼市場能解決的,應該在市場里消化;有利于地方經濟發展和生態建設的項目,地方財政應該給予補貼;而涉及到公共事業和整個社會需求的部分理應還是由國家財政進行補貼。”
由于近年來我國對于天然氣等資源的需求不斷增加,此次有關油氣田項目的內容也同樣受到關注。《決定》明確規定了企業投資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新油田開發項目和企業投資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取消行政審批、企業投資非跨境、跨省(區、市)的油氣輸送管網項目審批權下放地方。
對此,中國石油大學天然氣領域專家劉毅軍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由于地方政府對于地區管網建設的需求和具體情況了解得更清楚,下放有利于管網建設的創新。
對有關20億立方米及以上的新氣田審批取消的內容,劉毅軍認為:”這無疑有利于企業在投資上有更大的自主決策權。但同時,國家在環境監管方面必須建立起專業的監管隊伍。投資審批屬于經濟管理,環境則屬于社會管理。我們不斷地放松經濟管理,同時環境管理不能放松,反而應該加強。”
對于100萬噸以上的新油田開發和20億立方米及以上氣田均屬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長石油等國內大型油企,取消審批權是否具有實際意義的疑問,中國石油大學能源戰略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王震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至少是一個很強烈的市場信號,表現了今后油氣產業的發展趨勢和國家的態度。但在審批權下放的同時,環境監管部門的職責和權力應該提高,讓他們發揮更大的作用來監管市場。
綜合多方觀點,此次審批權下放對推動能源行業進一步市場化的進程將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但是審批權不能一放了之,制定嚴格的市場規則和環境監管隊伍依然至關重要。
除新能源汽車之外,土壤修復、大氣治理、智能交通等多個領域的創新技術成果,都將亮相中關村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