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擬立法管電動車廢舊蓄電池將回收處理


核心提示: 中國電池網 云南9月22日電,云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20日下午舉行聽證會,對《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草案)》進行聽證,該草案明確規定廢舊蓄電池將交由有處理資質企業處理。 據云南省公安廳交警總
鋰電世界 云南9月22日電,云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20日下午舉行聽證會,對《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草案)》進行聽證,該草案明確規定廢舊蓄電池將交由有處理資質企業處理。
據云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郭長青介紹,目前云南省約有電動自行車500萬輛,且以每年70萬輛的數量遞增。由于現行管理制度不夠完善,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頻發,以昆明市為例,2009年至2011年,昆明共發生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39067起,占交通事故總數的22%。
為了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草案)》規定實行電動自行車目錄管理制度、實名登記制度以及通行管理制度。草案還根據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年限、安全技術狀況、產品分類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以使用年限為報廢標準的,使用年限達到10年的予以報廢,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登記。
考慮到電動自行車配備的蓄電池多為鉛酸蓄電池,使用壽命一般為1至2年,這些電池報廢后往往隨意處置,存在嚴重的環境污染隱患。草案規定,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的生產企業、銷售企業應當提供廢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并將收集的廢舊蓄電池交由有處理資質的企業進行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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