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網訊國標規定大型公交車最高速度為≦79公里/小時,一線城市用機器時刻提醒司機行車速度不要超過≦50公里/小時,公交公司目前實際運營平均速度在30公里上下,城市大型公交車不準上城市高架路。
直驅方案的基本含義是,不配變速箱。變速箱的基本功能,在變速箱輸入端接受電機的輸入功率,而在變速箱輸出端進行扭力和轉速之間變化比的切換。
大型公交車最高速度為≦79公里/小時已經較低了,但對扭力要求偏高。這個工況必然要求是大扭力和低轉速電動機,顯然采用多檔位的變速箱,顯得有些富裕。加上目前國產3檔以下的變速箱,技術性成熟度離公交公司的要求,還有一個距離。
筆者觀點是,大型公交車當時下用直驅方案也是不得已的臨時措施。但是經過長時間實踐證明,采用直驅方案不是最理想的,但還是符合我國公交車實際工況的,后續要改進基本思路是,
a)在大扭力電機的基礎上,改善高速的效率;
b)在大扭力電機的基礎上,再配性能穩定的AMT;
c)電機布置在中間位置偏后,如果AMT性能不穩定,暫時不配為宜。